2013年2月15日星期五

通勝(黃曆)結婚擇日(二) 衍玄先生

上文提到坊間的一些習俗,其實還有另一個近年比較少人說的「盲年」,即是由正月初一到年三十晚這十二個月內都涵蓋不了「立春」這個節氣的,便稱為「盲年」,而「盲年」很容易會在雙春兼潤月之前後一年出現(如 2013年的蛇年便是「盲年」)。以前對避免「盲年」的要求,要比避免正,五,九月更為重視呢!
不過現代已經沒有這個想法,反正有人在「盲年」結婚也能白頭到老,在雙春兼潤月的年份結婚,卻離婚收場的比比皆是,故此也再沒有計較。現在想說一下是關於選擇月份的問題。其實衍玄為客人結婚擇日,只是避開正月,與七月,出生月份等。其實避開正月,與避開生日月份,是有同樣理由:就是避開有喜慶的月份。同樣的情況其實大家都知道,如果自己結婚,該月(甚至之前、之後一個月,共三個月)都不會參加其他人的婚禮,俗語稱為“冲”(其實是“冲”什麼呢?沒有人解釋給你聽!)就是避免雙方的吉運(結婚當然是一個吉運的時間)影響到對方,故此要避開。所以基於同一原因,會提議避開男、女雙方的生月,雙方父母的生月,正月等這些喜慶月份。
至於七月為何要避免,其實同一道理,就是如果有白事,也不參與其他人的紅事(喜事),七月可以說是很多遊魂一年一度的白事,而且該月也避免晚上夜歸。為減少賓客的擔憂,因此也是應該要避開的。(現在明白為什麼了吧!)
避開了正月,男女雙方的生月,雙方父母的生月,可能已經剩下五個月給作選擇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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